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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在深圳认识一个男的,(他于2010年8月回到湖北荆州的一个县城工作,而我在深圳),当时觉得有可能可以在一起结婚,他也说回老家学习完就回深圳。)觉得挺信任,后来陆续借给对方3万元,没有任何借条,是转帐形式给对方的,现在转帐的单据弄没了,我手里只有他承认欠我钱也答应还我钱的手机短信,现在对方不回复我的催款短信,也将我电话设置成黑名单,他也在2011年10月与别人结婚,上月还了5000元给我。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要回我的钱呢?这样属于骗婚诈骗吗?

其他 2012-01-10 1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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