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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商多收了我2000多元钱,形成违约事实。合同约定,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总价款按产权登记调整,20日内完成最终结算,逾期结算的,逾期方按房款总额支付对方每日万分之一的滞纳金。请问我能否拿到滞纳金?

其他 2019-05-31 09: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拿到。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与房产中介签了合同,违约怎么办? 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逾期导致违约的情形,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1、在商品房购买时,签的都是开发商从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的格式合同,特别需注意的地方其实就只有两个:交付时间和延期交付赔偿的问题。买卖合同是经济合同,你享有债权,房产证是证明你有物权,物权效力最高,具有优先的效力和物上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 可以主张。
  • 可以依约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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