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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询问一下 我们公司以前一天上班八个半小时,每个月公休是四天,月薪4100,现在加班加点还是强制性的,完了还不让休班,我想问一下,我们可不可以告他?加班加点,咱不能说没有加班费,因为咱不知道怎么算,但是我知道我们公休四天,休完了也是4100,不休完还是4100,或者说我们加班的话,加班费是多少?应该怎么算?

其他 2021-01-24 15: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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