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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与公司签的合同上是工资标准:1700元,公司发给我工资单上面明细,基本工资:800元,本月奖金:900元,我在公司延点加班及周末加班公司只按800元基本公司给我算加班费,我决的这样算不合理,我怎么办!

外商投资 2008-12-12 18: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现在这种情况是很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协商不成只有申请劳动仲裁试试了。
  • 这是单位算计员工的一个表现。你合同上签的工资标准包括什么内容,如果没有包括奖金或绩效工资之类的,你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工资差,并要求加班费基数也按1700元算。因为合同约定的就是基本工资,而公司没有按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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