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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婚案原告,被告在诉前同意离婚,财产分割没有达成协议。诉讼期间被告答辩状、第一次开庭、第二次开庭同意离婚,由于财产分割双方分歧太大,法官要求双方提交法庭资产材料和质证意见,被告在第三次开庭时没有完成法官交给任务,双方还有感情,提出不离婚。原告当庭表示,已分居1年半,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坚持离婚,目前期待法院判决书。请问,各位律师法院会怎么判决。谢谢!

其他 2021-01-31 0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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