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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校外学习机构2019年冬天签订了一份合同,并缴费6000年作为2020年春季的学费,由于疫情直到2020年底,都没有上这个课,现在大学生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要付违约金(合同有违约条款)

其他 2021-01-27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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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约定违约金也是一种附条件合同,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条款就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 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是否应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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