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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xx租了一套门面房,年租金3万、租期为3年,租金每半年支付,由于生意不景气,租了半年,想退租,房东要我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按3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合同中并没有违约款,这笔违约金按照上海的法律、法规应该不应该支付?敬请帮我解答。礼!

其他 2011-02-19 21: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上海没有上海的法律,上海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上海的法规,不会细致到违约金多少钱。 应该说因为你的原因终止合同,你要承担违约金。如果你能转租他人,保障房东不受损失,你可以理直气壮的不支付违约金。房东也不会找你要的。 经商做人,诚实信用,这个原则不要忘记。设法给房东找到租房的下家。实在找不到,你承担房屋空置的1-3个月的租金损失,比较合情合理。
  • 你无须支付违约金,但租赁关系结束的方式,仍应以协商为主,因为通过诉讼解除合同是很难的。否则,只能办理移交房屋后由对方起诉处理。
  • 明显过高,详情请来电咨询
  • 1、违约金按3年租金的30%,肯定不合理. 2、你的问题,如何解决最佳,还要看你们合同到底如何写的,建议带了合同当面咨询。
  • 如果有损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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