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湖北嘉鱼买了套房,交房时要我必须交物业管理费和装修押金,不然新不交钥匙。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其他 2021-01-27 17: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从入住通知单上的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收房过程中发生争议需要延迟接收房产的需在解决问题后重新开具入住通知单。由于你没有另开入住通知单,所以要从通知收房之日起交纳物业费和公摊费用。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交纳。因此对于按时交付,应当如期缴纳物业费;对于没有按约交付的,应何时收取物业费视不同情况而定。
  • 你好!购房时对此有无相关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履行即可。如果没有约定,建议你与对方协商处理,一般来说,对方是不能扣押你的钥匙。详细情况你可以通过我主页上的号码告诉我,我会为你进一步分析,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