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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0年11月8号给某公司开了一张远期支票,兑付日期是2021年1月28号,可该公司于2020年12请月24号兑付了这张远期支票并收到了钱,2020年12月27号,我的银行发现后又把该公司取走的钱给要了回来,请问:我还要给该公司另外再开一张支票吗?

其他 2021-02-05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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