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同居三年了,其中两年半女方属于未离婚,同居男友有没有什么办法处理

其他 2021-01-28 1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 如明知女方未离婚,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
  • 你好,有没有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呢?
  • 涉嫌重婚罪,感情纠纷,建议及时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