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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叫看孩子,把我拉黑联系不到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1-30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履行探望权,您可来电说明一下您的情况,我们为您更详细地解答。
  • 可以到法院要求探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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