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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要房子怎么办

其他 2021-04-10 08:2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抚养权分配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抚养权的具体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诉讼时法官对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认定,因此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帮助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 关于抚养权分配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抚养权的具体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诉讼时法官对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认定,因此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帮助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离婚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如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项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 您好!建议您们双方协商处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建议您们可以就您们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到离婚登记出申请离婚,或者达不成协议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分割。
  • 您好,根据您所说事实,双方如果不能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 如果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应该进行分割。对孩子承担 扶养义务 ,定期给付抚养费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您好,男女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 您好可按照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及分割房产
  • 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请问您在哪个城市
  • 按正常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 现在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 您好,请问房屋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协议离婚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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