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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我直接走了,工资也不要了,需要赔偿损失吗?

其他 2022-12-15 08: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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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详细沟通后为您解答
  • 劳动者在签完劳动合同后直接走人,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以外,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包括: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 如果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不需要赔偿,一般都不会涉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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