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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有借据或劳动合同呢?

劳动纠纷 2019-11-23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对于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的欠条,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是 ,如果欠条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下订立的,并且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欠条可能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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