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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和加班费!2工龄未经公司工会和本人充许就砍断工龄费是否违法!是否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21-02-04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您好,可以以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委託我們來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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