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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未来结婚一起旅行为目的的赠款,但是对方绿了我,还有分手后对方找我借的钱,总计九千左右,对方也有聊天记录承认,但是并未有借条,有转账记录,部分是抱有玩笑的以520 1314形式发出,所有金额都是分手后借出等等,2020.8.13至今期间产生,对方在微信聊天中多次承认债权,可以截图,请问这比钱可以追回吗?

其他 2021-02-05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具体情况您可通过主页预留方式与我沟通,进一步了解后,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您可向法院起诉追回。
  • 你好,可以,既然对方承人债权这个钱是可以主张追回的,但一些特殊数字节日赠款什么的一般是追不回来了。建议先跟对方协商,协商无果可以先委托我们帮忙发一封律师函,实在不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后续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咨询沟通,一定会尽力帮助到你。点进我的主页就可以免费连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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