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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去年12月初领导让我不用上班了(口头传达)然后给我三个月工资但是要写辞职报告我没有写我也没去上班了同事帮我带领了12月的工资到二月初突然财务催我去领一月工资结算还有叫我写辞职报告我才觉得事情不对开始了解情况原来非自愿辞职是有补偿的我找到劳动合同是2011年签的09年我就已经在公司上班如果公司现在以各种理由辞退我我还有补偿吗?

其他 2021-02-19 09: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你好无故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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