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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纠纷。是这样的,女方当时带着孩子跟男方结婚,孩子在男方父母长大,男方女方在外务工。女方每个月会寄生活费回家,但是男方父母会添点生活费,孩子初中之后的生活费男方父母没再添加,男方工资主要用于交房租,偶尔买买吃的回家。后来在城里买了房子,买房子时男方及其家庭是不同意的,那个时候的房价为4千多一平方,买了80多平,女方就找娘家借了点钱加上自己的一点钱付了首付,然后找公证机关公证房子首付为女方财产,但是房屋登记时登记人员必须要写男方名字,就男方女方的名字一起写了。后来房贷是女方还,男方给了几万用于装修。男方也就逢年过节才会到新房里。后来孩子长大读了大学,房子增值了,差不多两万一平方。现在男方想离婚,要求女方给50万,算作分的房子的钱,和平离婚,否则就上法院诉讼离婚分房子,但是女方不想离婚,也拿不出50万,但是也不想把房子卖掉,怎么办

离婚 2021-02-10 16: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有时较为繁琐,建议当面咨询为宜
  • 你好,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现在你的诉求主要还是房子的问题对吗?既然经过公证,并且也是女方还贷款,那么合理归还男方的付出就可以,法官会给吃公平的判决,建议可以点进我的主页详细沟通,连线咨询,一定会尽力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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