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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鞋厂上班,因为工作时间长,没时间照顾孩子提出离职,2020年12月司4号书面写的辞职书,工厂不收,然后2021年1月15号直接走人,几次去工厂沟通也不给办离职手续,不给转移保险,不给工资,后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协调给办理离职手续,转移保险,不给工资,还诬陷我说给工厂造成生产损失,我是在缝纫车间,流水线,一人一道工序,有班长,质检员,他就是为了拖欠工资这么说,我应该怎么办,去劳动仲裁不给立案,说有纠纷不给立案,工厂也没证据证明我造成生产损失,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22-12-14 2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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