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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被判四年半,到现在已有近两年零三个月,现在由于母亲确诊急性白血病,父亲需要照顾母亲,故无法工作,家里还有幼女不到两周岁半,妻子需要照顾孩子,像这种家庭情况可以对犯人实行监视居住吗,家中实在困难

刑事辩护 2022-12-14 16: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下可以判监视居住: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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