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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离婚协议是前夫欠我四万块钱,两年内还清,孩子抚养费共同承担,扶养权归我,为了孩子着想,当时是一人扶养一周,可后来我换了工作,孩子跟着我换了学校,我自己扶养,前夫一直没给抚养费,两年期限也马上到了,问他要钱,前夫给的答案是也想拿钱,但就是没有,他一个月好几千,可就是一分不给孩子,我能起诉他吗?胜算多少?

离婚 2021-02-19 20: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实践来看,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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