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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款,18万,老婆,女儿12岁,儿子17岁,婆婆65岁,各应得多少?

刑事辩护 2009-06-30 15: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为宜。或: 女儿抚养费:辽宁省2008年人均年消费(农村、城市)×(18-12); 儿子抚养费:辽宁省2008年人均年消费(农村、城市)×(18-17); 婆婆抚养费:辽宁省2008年人均年消费(农村、城市)×(20-(75-65)) 其余的应是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谁操办的丧事归谁,抚恤金四人均分吧。 分配,应该照顾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利益。 丧亲之痛本来是生者之大痛,何苦还要痛上加痛,以协商处理此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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