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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5年前在银行贷款找李四担保,张三逾期没有还贷款被银行起诉,由李四偿还银行贷款。2020年李四让张三写了一个欠条,找王五签字担保(只有签字),王五是李四的同事,张三是王五的姐夫。王五就傻傻的签了字。2021年1月,李四向法院起诉。我是王五的妻子,我想知道,1、这个欠条合法吗?因为之前的银行担保王五并不知情,2、这个案子适用《民法典》还是《担保法》?如果适用民法典,我就是一般保证,如果适用担保法我就是连带责任3、在什么条件下我可以要求先执行张三,而不是先执行王五。因为张三有退休工资,现在还欠我的钱,正通过法院执行,按月扣款。

其他 2021-02-23 17: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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