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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太原灯泡厂上了7年班,但是单位一直没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合理?我现在调到别的单位上班,公积金才开始交,我这七年之中的损失是由应该得到赔偿?

其他 2009-07-01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不是必交项目
  •  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作为职工个人,目前还没有救济渠道。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住房公积金在太原并没有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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