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用假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 2008-04-18 14: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指的是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姓名只是一个符号而已,一般不影响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以,虽然是以假名签订的合同,但只要是其本人签订的,应视为有效。
  • 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又是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是有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东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