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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公分居快两年了,两个孩子,现在女儿随我生活,儿子随他生活,但是我会给我儿子生活费买衣服,我老公对这个女儿不管不问,也没出过一分钱,我要求他离婚,他不同意离,我想七月份起诉二次,我可以要这两年的费用吗?

离婚 2021-03-06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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