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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想咨询这么一个事情,去年9月份我与我的爱人的名义购买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只签了认购书和首付延期承诺书,首付款协议是分期付款,今年3月份付完,在3月份的时候在付清首付款正准备办理公积金贷的时候,发现我爱人征信有问题,我们目前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房产开发区说目前我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办商贷购房,还有就是违约按首付延期承诺书上的比例缴纳总房款的10%违约金,目前我已经多次与房屋开发商协商延期2个月办理公积金贷款(因为我爱人征信5月份银行才能满足办理公积金的标准),协商不下来,目前只能以支付违约金的形式解决,我就想咨询下这件事我能有回旋的余地吗,如果我走赔偿违约金能否向银行酌情减少赔偿的金额

其他 2021-03-09 1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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