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98年农村大队急需用款和在城市里生活的我借2万元钱,给3分到3。5的利,同意借给大队 在2002年结算后双方同意以林地抵欠款,并签定合同30年不变,以合同办的林权证 今年树地采伐完,我又交了育林金,准备更新林地。可他们要收回此地,按照法律我应怎么办2008年的新的法律有规定吗!法院会怎么叛,我这是不是属于高利代呢!?还请哪位律师给于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08-04-17 13: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兴安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