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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送餐途中,经过公交车站,上面有个人从车上跳下车来,但她跳下来的途中脚碰到了我的电动车头,导致她摔跤了。请问这样是我的责任吗?

其他 2021-03-11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时你有无违规行为?如果问题不大,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报警,由交警处理。
  • 这种情况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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