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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们好!因为我第一次来北京,租房的事情不太懂,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9月6日在天通院正式租房入住,租七个月,也就是到2021年4月五日,现在已经是第七个月,房租已交,我现在要提前半个月退房,但是合同上写的是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明确不再续租的,乙方须配合甲方带新租户看房。乙方不配合看房者,房屋押金不退。且上一条说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三十日(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请问这合理吗?我给房东说,因为我这个月十四号要退租,可不可以退点房租,押金也一起退了,但是房东给我说,我必须按照合同上来,要么转租,但我没时间,后来我又说,最后一个月房租我也交了,我现在提前退租,剩下的房租费我不要,但押金须退还给我,房东又说,我必须按照合同上说的,要么转租,否则不退押金

其他 2021-03-24 2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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