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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租赁合同上甲方是出租方,乙方是承租方,原文写:租期共三年,自2020年4月14日起,租期一年一续,乙方如需续租,则应在租期到期前十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合同。现在甲方(出租方)不愿意继续出租了,可以中止合同吗?

其他 2022-12-13 21: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能终止合同,强行终止合同是违约
    【追问】他那边的说法是这合同本身有问题,前面写的租期三年,但是又写了租期一年一续,所以他有权一年到期后,剩下两年不给续租
  •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如果对方接受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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