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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大庆新村五区买房子,可是他家的房子欠了7000元物业费,房主说要合同中签明以前的费用都由他负责,买房之后的由我负责。我想知道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力吗,物业公司会承认吗!会不会以后有什么麻烦啊? 非常感谢 。

争议解决 2009-07-01 18: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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