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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业不退物业费,新物业催交物业费怎么办

其他 2021-03-18 11: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原物业服务人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资产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报告后,应当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县级人民政府经评估论证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公安等部门现场监督原物业服务人退出;有妨碍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你好,具体可以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索要
    【追问】去要了,人不在怎么办,打电话就是拖,报警有没有用,这事报警会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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