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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与个体经营者张某是老乡。张某要求能以该公司的名义承接-些工程施工业务,双方便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张某可使用该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承接工程,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如不能按时如数_上交承包费,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利用该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多次承揽工程施工业务,但年底只向该公司.上交了8万元的承包费。为此,该.公司与张某发生激烈争执,并诉至于法院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其他 2021-03-24 10: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据我多年工程律师经历,建筑企业有内部承包的做法,由员工承包企业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内部承包不是挂靠和借用资质。你所说的情况关键看张某和公司的关系,如果二者之间没有管理关系,则为挂靠借用资质。 对于挂靠借用资质,虽然建筑市场这类情况比较常见,但是由于我国建筑法规对于施工主体有资质的强制性要求,因此个人承包工程是严格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对于承包费由于属于非法利益,法院是不予保护支持的。由于你没有说明张某的关系,因此仅能做上述简单分析,具体细节你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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