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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平台上签了借款电子合同 但是钱没到账 这种算不算网络诈骗?

其他 2021-04-02 21: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为: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律师沟通,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
  • 网络诈骗认定时主要看其是否具备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
      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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