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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纳,已提前30天申请离职,老板也已签字,但又说一定要招到下一个人我才能走,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如果到30天公司都没有招到人是不能走了吗?还是自行办完交接手续就能走呢?

其他 2022-12-12 14: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到日期后老板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直接走人。因为三十日到期后劳动合同就解除,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
  • 你好,您这边目前是离职状态?
    【追问】目前是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昨天7号提的,5月7号最后一天,老板也确认签名了,但是后面又听老员工说找不到人我走不了。请问我到时间就走涉及违法吗
  • 你好, 提前30天是可以离开了
    【追问】那交接手续怎么办呢?是不是需要公司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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