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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滑县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这个案件有目击证人、肇事车辆和留在现场的红色鸭绒袄等线索,但一年多过去了仍未破案,我们对滑县公安局事故组的办事效率非常失望,认为他们有玩忽职守之罪过。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所举报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案发时间:200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六日)12点左右。 案发地点:滑县上官镇至大和村的乡村公路上,距上官镇约1000米处 受害人:毛守禄 ,事故中被撞成颅骨粉碎性骨折,由上官镇卫生院急救车送滑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者:肇事者是东太和村的两个19岁左右的男孩,他们拨打过120后向东边麦地逃窜。 目击证人:目击证人有三个,有西太和村的两个18岁左右女孩:毛伟娜、毛欣欣,事故发生时她们就在现场,两个肇事者逃走后她们还拨打了110,并接受了事故组的调查询问,另一目击证人叫毛长有,东太和村人,他是稍后赶到的,他也看到了两个向东逃跑的肇事者。 肇事车辆:一辆建设牌125摩托车,现与受害人毛守禄的电动自行车均存于滑县交警队事故组。

刑事辩护 2009-07-03 09: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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