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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已备案的离婚协议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以后还有权利要分割房屋财产吗

离婚 2021-07-01 15:01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1、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车库属于双方婚后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3、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4、【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5、【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如果当初分割时,该房屋财产没有说清,可以再次分割,如果离婚时说的清清楚楚,再次请求分割,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有其他房屋,可以请求分割,有时间限制。
  • 你好,可以重新拟定一份离婚财产协议,或者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追问】男方有权起诉重新分割吗
  • 通常没有权利。离婚协议双方签字了是生效的。
  • 那就是按离婚协议处理的。没法再主张了。
  •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不可以的。
  • 民政局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您好,离婚协议里双方已经明确了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也签字确认的,如无特殊情况男方无法分的该房屋。
  • 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那应予以尊重。
  • 您好,离婚协议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均有约束力,男方以后不能要求分割房产。除非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由存在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
    【追问】男方当初付的一半首付款还给他了,房贷都是女方还的,男方还有权去起诉分割房产吗
    【回答】您好,如果离婚协议对房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约定,则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即可,一般没有欺诈胁迫情节的不能撤销该协议。 如果离婚写中没有涉及房产分割的内容,或者分割不明确,则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 您既然说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则说明已经明确约定了,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需要去交易中心办理除名。
  • 您好问一下在哪里的房子
  •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除非能证明协议不是自愿签订
    【追问】都是自愿签订的,而且男方付的一半首付钱按约定给了,房贷都是女方还的,他还能起诉重新分割房屋吗
  • 你好,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 你好,这样的话是没有权利了的
  • 你好,除非你们后续重新约定,否则男方无权
  • 您好,离婚协议问题还希望和您深入沟通,希望能给到您专业建议,我们会一一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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