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经朋友介绍,到了一家刚刚开业的美容院当学徒,之前老板跟我们说得很清楚,包吃住,但是没工资,要收取500的押金(老板考虑,新店才开业,担心东西会掉,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退,于是我们就交了)。之后我做了两个月,觉得没工资,生活难过,就决定不做了,但是当我向她提出不想干的时候,叫她退我押金,她却说,不行,规定要我做半年才退,要收取我一定的生活费,材料费(帮她做脸部护理的顾客)等借口回避。在和她商议要回押金500元的同时,她几次向我发火,性质及其恶劣! 我现在已向劳动局申诉这事,但劳动局人事说,我还是学徒,还没有和用人单位构成劳动事实,也不明确知道这事他们能不能受理,望有关专业人市能给出点实用的建议! 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美容院店里没有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还是个黑店,这事对我来说实在太急了,速回帖!

消费者维权 2009-07-03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