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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们的基本工资是1650完事企业说:干满三个月加50。这50是不是应该算入我的基本工资里面,也就是1650变1700。平时加班或者周末加班,是不是应该按1700的基本工资算。谢谢律师

其他 2021-04-15 18: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平常加班费用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费为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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