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拆迁安置房父母赠予给儿子了,房产证上没有儿媳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其他 2021-04-20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属于。这是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明确赠予给一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视为对个人赠予。
  • 父母将赠与的房产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视为对其个人的赠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