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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我家的情况是父母都不在了也没有立遗嘱家里就我和姐姐两姐妹我出嫁但是户口没迁走我姐姐入赘在家还有一个女儿要卖房子的话按我姐的说法是她是入赘的卖房的钱要分成3份她和她女儿一份我一份请问您这样按法律上分是这样分吗?

其他 2021-04-21 17: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上不是这么分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你们两姐妹分,和出嫁、户口迁出等都无关,姐的子女无权参与分配。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上不是这样分的,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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