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咨询详情免费咨询常用功能首页问律师找律师看知识功能导航咨询库问答库视频问答音频问答图文问答问答专辑知识专辑法律法规法律经验法律百科司法鉴定仲裁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文集律师案例注册登陆律师加盟法律声明侵权投诉在线问律师本人目前在购买一套二手房,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卖方出具了房屋不动产权证和结婚证,称可以配合后续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在合同签订后办理银行贷款前,卖方一直不提交资料交与银行审核,在买房一再催促之下卖方才说出实情,说他们夫妻在房屋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已经提交了离婚申请,但离婚证尚未领取,需要等他们领取离婚证后再提交资料,这样就推迟银行签贷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买方所付全部定金?原因是卖方缺乏诚信,误导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卖方的不诚信已经已经危及到后期交易的基础。谢谢。

其他 2021-04-20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