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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是合肥离异男方,目前情况这样的。本人15年八月结婚,与女方结婚至今。19年女方分居搬走,现有房产一套。婚前付了首付17万。婚后大部分是父亲在还房贷。目前房价约两万,结婚期间房子一切费用都是男方承担,女方几乎没有出过任何资金。18年八月父亲购入一套合肥住房,我大概出资八万,这八万是15年,公司买断,补偿资金还有取出的公积金钱。感情不合,女方19年搬走,马上达到两年分居条件。双方结婚期间,基本上都是各用各的钱,女方准备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应该补偿女方多少钱。2*女方是否享有房产增值部分,3,父亲购房我出的八万块钱是否算入夫妻共同财产。4*目前本人亲戚生病,身上财产很少,如何避免女方起诉分割财产。

离婚 2021-04-22 09: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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