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据一审法院送达申请人的唯一的一份本案《民事诉状》中裁明“诉讼请求:(二)赔偿共计费用300元”,但二审判决“二、重庆孙开俊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宋宛志、肖定明、陈树明、熊孝能、詹正祥经济损失4548元”,一审驳回,二审判决比诉讼请求多判决4248元,正确吗?

诉讼 2021-04-22 18: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