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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家婚前用他父亲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我们俩不参与还贷,由他父母还贷。现在贷款还有七年才能还清,所以无法过户成我们的名字,如果写协议,让他的父母签字,协议上可以注明虽然现在不能过户,但是已经赠予我们两个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了,七年中如果离婚愿意按房价一半补偿我,是不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离婚 2021-04-23 12: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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