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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回迁房如果在婚前加上女方的名字,那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5-06 09:10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所述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息。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息。
  • 原则上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加名的,一般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如产生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婚前财产在婚钱加上女方的名字,双方共有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 可以这么理解,一方对自己婚前财产同意变更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这个需要看出资比例,如过男方赠与的话那就是双方共同财产
  • 以结婚为目的增加的名字的话是共同财产
  • 被拆迁房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您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加是你婚前财产。
  • 您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不结婚也属于共同共有,结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单纯的加一个名字可能不行,最好是再加一个协议。
  • 属于共同财产,加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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