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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在合同中标明:员工必须遵守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为合同附件。然后待规章制度细则完善之后,打印成小册子。这样的话,是否有效呢?比如如果违反了某条规章制度(但是没有写在合同中,而是写在了规章制度中),公司有没有权利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改员工呢?

其他 2021-04-28 14: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权利。需要之前修改时与员工商量,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你好详细说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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