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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公司,雇佣了一个员工,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给他买了8个月的保险,但是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该员工主动离职后以公司没跟他签合同为由,要求赔双倍的工资。该员工是老板熟人介绍的,从其入职开始就一直追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他一直以各种理由为由一直未交,导致了一直未跟他签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可以以这个理由拒绝赔偿双倍工资

其他 2021-05-01 00: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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