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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10月我因公负伤。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而且单位为我交纳了工伤保险,请问我的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目前单位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我县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社保局说条例有规定: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1-05-07 1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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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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